辽宁铁路局自建房需当地政府批准吗?自建房办理手续

2017/08/31 17:32:4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9)

[摘要] 作为铁路局这样的事业单位,我们知道一般都是会建筑一些楼房让自己的员工居住的,一般员工购买这样的房子价格是相当优惠的。但是如果事业单位盖房子的话,要经过政府批准吗?为大家介绍辽宁铁路局自建房需当地政府批准吗?辽宁自建房办理手续有哪些?

作为铁路局这样的事业单位,我们知道一般都是会建筑一些楼房让自己的员工居住的,一般员工购买这样的房子价格是相当优惠的。但是如果事业单位盖房子的话,要经过政府批准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辽宁铁路局自建房需当地政府批准吗?辽宁自建房办理手续有哪些?

辽宁铁路局自建房需当地政府批准吗

1、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铁路留用土地办法》和《土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做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确保路基稳固,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对于所在市、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是铁路用地的少有的合法凭证。各铁路分局均须对下列铁路用地向所在市、县土地管理机关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我们首先,集资建房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职工的住房情况,提交申请集资建房报告送审查部门审批。

4、其申请报告包括如下内容:本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划,拟建住宅建筑面积户型、套数;每户建筑面积、集资标准、金额;资金来源、建设用地来源、单位面积综合造价概算及各集资户的住房情况等。

辽宁自建房办理手续有哪些

1、有关于凡是属地权变动,必须经铁路分局审核,铁路局同意,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市县土地管理机关更改地证;属于管辖区域或地目调整变动的,均由局、分局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分局批准者报路局备案。

2、其实各用地单位不得出卖和变相出卖土地或擅自向路外单位出租、转让、调换土地。以下类型的铁路用地可自建房屋:

(一)要按照《铁路留用土地办法》规定留用的土地;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拨)用土地;

(三)一九六二年九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前,虽未经政府批准,但经过与有关单位协商占用的土地。

3、在土地登记中遇有下列情况,由铁路分局同无当地政府土地管理机关协商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一)因原有线路未辅轨或封闭、废弃的路基等用地;

(二)因原有留用土地已被路外单位长期占用并建有规模较大的永远性建筑物,经无锡部门鉴定没有保留价值的土地;

(三)因基建工程下马,长期征而未用的土地。

以上是小编的介绍,有关于辽宁铁路局自建房需当地政府批准吗?辽宁自建房办理手续有哪些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有了一些了解吧。如果是事业单位自建房的话也是需要政策审批的,办理好一些相关的手续才可以,不然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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