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适用房公示表 新办法有新变化

2013/07/22 12:3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09)

[摘要] 2009年新颁布的《办法》对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来说,大的不同是以前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武汉经济适用房公示表,全市所有房源都可以申请,而现在只能申请本区的房源。

2009年新颁布的《办法》对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来说,最大的不同是以前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武汉经济适用房公示表,全市所有房源都可以申请,而现在只能申请本区的房源。据了解,武汉经济适用房公示表,根据新《办法》,武汉经济适用房公示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售后管理全部下放到各区政府,区政府仅对户籍在本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据了解,今年武汉市承诺销售1.8万套经济适用房,目前销售了7604套。市房管局表示,新《办法》颁布后,1万余套房源上市销售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

目前,全市符合销售条件的12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房源已分解到各区,由各区组织向辖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公开摇号销售和配售。本周江岸、江汉区率先启动登记销售,其他区也将在近期组织登记销售。

城开天兴花园0.00分

江岸区谌家矶朱家河村
售完住宅江岸
2775元/平方米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各区低收入家庭只能申请各区房源,但该房源位置不一定就在该区。比如城开天兴花园这个项目位于谌家矶,江岸区和江汉区在该项目都有房源。

购房人名单将长期公示

如何防止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中出现造假行为?昨日颁布的新《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多种严格销售管理措施。

“新办法”扩大了公示范围,增加了复核(查)程序。将公示地点扩大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和现工作单位。各区政府要将摇号确定的购房人名单在区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还要对其申请资格再次进行复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并经复查无误后,方可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购买经济适用房后的名单,将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新“办法”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各类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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