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需要什么材料

2017/01/12 18:07:2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3)

[摘要] 农村自建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是可以是可以继承的。那么我们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它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相信大家看过以后对您日后的办理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农村自建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是可以是可以继承的。那么我们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它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相信大家看过以后对您日后的办理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东区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

1、对此,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东区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即村民资格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东区农村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东区农村自建房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3、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东区农村自建房,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东区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到东区农村自建房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东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2、东区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东区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东区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这样大家在需要办理的时候就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直接去有关的部门办理,相信可以让大家省去很多的时间,更加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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