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哪个好?

2019/01/16 13:56:3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44)

[摘要] 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属于国家提供的一种保障性房屋,不过区别还是很大的,大家想要申请的话,就必须要看哪一种房屋符合自己的条件,然后在进行申请,那么,下面说说什么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同时也来说说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哪个好,一起来说说吧。

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属于国家提供的一种保障性房屋,不过区别还是很大的,大家想要申请的话,就必须要看哪一种房屋符合自己的条件,然后在进行申请,那么,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两种房屋,下面说说什么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同时也来说说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哪个好,一起来说说吧。

什么是公租房和廉租房

1、概念的差异

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2、性质的区别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3、表现形式有差异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4、缴纳租金不同

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5、申请条件不同

郑州公租房为例,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单身年龄应在28岁。

另外,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其他各自条件,如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等等。而廉租房则除了对户口有要求外,还需有《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6、申请对象不同

不同城市申请对象不同。例如北京廉租房申请对象必须满足如下情形:

a、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b、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c、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d、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2人以上。

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哪个好

1、公租房大多数打工者都可申请,廉租房是只有本地户口的低保家庭才能申请,廉租房比较,但是也比较难申请。

2、公租房和廉租房到底申请哪个好呢?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国家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具体的要看自己符合申请公租房还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符合哪个申请条件,就申请哪个。

上面介绍的有关什么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哪个好的全部知识,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清楚了,不管是公租房还是廉租房,主要表现在保障形式,定义,申请的对象等等有所不同,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哪个好,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和轻快来选择,选择合适自己的就好。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