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2019/01/08 14:18:4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50)

[摘要] 大型城市里的租金相当昂贵,很多低收入人群都住不起房子,为此国家推出了公租房。公租房的租金相当的便宜,而且租赁公租房还具有优先购买权,当然市价也要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既然是由国家推行的公租房。

大型城市里的租金相当昂贵,很多低收入人群都住不起房子,为此国家推出了公租房。公租房的租金相当的便宜,而且租赁公租房还具有优先购买权,当然市价也要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既然是由国家推行的公租房,那么申请条件都是有规定的,满足条件才可以提交申请,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3、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奖金、年终加薪、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4、无住房是指: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应当予以受理。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3、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两个问题你们应该都知道答案了吧。总的来说公租房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如果是经济条件好一些的人,还是不要购买公租房,因为人们购买公租房只有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房屋的产权,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购买公租房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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