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了二手房 新政实行缴税后能否退税?

2015/07/20 15:4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46)

[摘要] 330新政后,除了让楼市火爆,也对二手房交易流程衍生出很多问题,有市民就想了解,满五改满儿免营业税后,自己之前多缴的营业税是否能退还,且来看看广州市地税局是怎么回复的吧。

业主张先生:我在2015年3月20日到地税办理了过户缴税,因为我买的房子不满五年,所以交了营业税,现在新政策实行,能否退税?

广州市地税局回复: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按照《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的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目前,以纳税人到地税局申报缴税的时间作为转让住房的时间。新政策实施前已缴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新营业税优惠政策,所以不能申请退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卖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