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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役权是一种不动产权利,允许权利人在他人的土地上行使特定的权利,以增加自己土地的效益。其存续期限最长为70年,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的设立需合同生效,可申请登记,以保障权利不受善意第三人挑战。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地役权这个话题。地役权可能听起来有点儿专业,但其实它关系到每一个房产所有者。这是一种特别的权利,赋予了人们在别人的土地上行使特定权利的能力,主要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土地价值。
先简单说说,什么是地役权吧。简而言之,如果你的土地需要通过邻居的土地才能到达公路,或者你需要利用邻居的土地来排水,这时候就涉及到地役权了。地役权的本质就是让你的土地更有价值、更方便使用。
不过,地役权并不是永久的。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最长可以存续70年。这个期限是有原因的,因为它不能超过土地本身的使用权期限。比如,我们常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所以地役权也不能超过这个时间。
那地役权怎样才算正式建立呢?首先需要土地使用者之间达成一份合同。但是,合同生效后,如果想让这个权利更稳固,最好还是去登记一下。为什么呢?因为未经登记的地役权,在法律上是不能对抗其他没有恶意的第三方的。
地役权的特点很明显,它跟需役地是紧密相连的,不能随便分割给别人。换句话说,如果需役地不再属于你,那么地役权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因此,地役权是和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捆绑在一起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最后,遇到法律问题时,要保持冷静,理清法律问题的类型,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并找到合适的律师进行咨询。专业律师将会为你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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