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是怎么回事 如何进行房屋评估

2015/12/25 20: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0895)

[摘要] 如何进行房屋评估?房屋评估是如何收费的?哪些情形需要房屋评估?房屋评估可能发生在交易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也可能发生在购房者办理房地产保险的时候,还可能发生在房屋贷款的时候,所以购房者要重视房屋评估环节。

很多人买房时往往只重视房子是否有房产证,却忽略了该房产是否有土地证的问题。其实,土地证也是很重要的证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证,将会对房产交易产生重大的影响,现在就跟着小编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一、如何进行房屋评估

1、首先,委托方应到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单位去咨询、查阅有关的文件,了解一下房屋评估相关知识。

2、委托方向房地产估价单位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作为委托评估的依据,如过房地产估价单位没有异议,即可视为接受委托。

3、接下来,委托方要向估价单位提供估价房屋土地的相关资料,比如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及附图、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等,如果是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资料准备齐全并交给估价单位之后,委托方便可与估价单位约定实地勘察的时间,并明确勘察时的具体要求。

5、估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对委托方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约一个月的时间,委托方便可领取房屋土地评估报告书了。

二、房屋评估是如何收费的?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实府定价的方式,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

所谓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就是指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房产,收取千分之五的费用;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收取千分之二点五;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收取千分之一点五等等,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房屋评估

1、如果有一方对交易的房屋没有价格概念,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可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办理房地产保险需要进行评估,可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3、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4、当交易双方由于房屋价格不公平而产生纠纷时,一方或双方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房屋评估的相关知识,你们都了解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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