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房产交易过户要哪些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2019/05/05 11:22: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35)

[摘要] 不动产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指的房产,现在房产买卖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大家也准备房产买卖,就先来了解一下本文要讲到的内容吧,相信大家看完之后都能得到收获,买卖房子肯定不像购买衣服这么简单,相关的手续大家还是要办理的。

不动产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指的房产,现在房产买卖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大家也准备房产买卖,就先来了解一下本文要讲到的内容吧,相信大家看完之后都能得到收获,买卖房子肯定不像购买衣服这么简单,相关的手续大家还是要办理的,那不动产房产交易过户要哪些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房产交易过户要哪些手续?

1、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办理房产证过户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证、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3、市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各部门目前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

上述就是不动产房产交易过户要哪些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大家对房产的过户一定都不能大意,只有房产成功过户之后,房产交易才算是接近尾声,而且我们买房其实就是为了让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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