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类型?买卖房屋合同纠纷?

2019/06/12 09:40:5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0)

[摘要] 因为现在有很多房产交易的信息内容,导致许多人在选择这些房产交易的时候,都不知道要怎么样维护权益。那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房屋购买合同类型以及买卖房屋合同纠纷,一旦有任何纠纷,都可以马上透过合法的权益来保障。

因为现在有很多房产交易的信息内容,导致许多人在选择这些房产交易的时候,都不知道要怎么样维护权益。那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房屋购买合同类型以及买卖房屋合同纠纷,一旦有任何纠纷,都可以马上透过合法的权益来保障。另外因为在房产交易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包括房产买卖流程等等,所以了解清楚这些情况,再做好充足准备。

房屋购买合同类型?

1、委托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向中介机构支付酬金的合同。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2、转让合同

是指经济适用房所有者将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

3、买卖合同

是指农民将农村自有居住性房屋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对合同效力需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确认。

买卖房屋合同纠纷?

1、买卖合同是指房屋出卖人将房屋全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合法性质的房屋。

2、预约合同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就买卖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一般以“认购书”、“订购单”、“意向书”等形式表现,且多约定了定金。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状况、商品房总价款、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定金条款等内容。

3、预售合同是指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上面的相关介绍是房屋购买合同类型以及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相信对大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在房屋交易的时候有很多对比。其实现在的房屋交易有很多种重要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的签订内容,到当地考察、验房收房等等,大家要懂得了解清楚这些内容,然后再避开各种纠纷的问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卖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