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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说的是北京平谷区的项目,平谷区北京城建棠樂共有产权住房。如何申请呢?请往下看!
今天说的是北京平谷区的项目,平谷区北京城建棠樂共有产权住房。如何申请呢?请往下看!
北京兆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福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城建·棠樂项目立项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北京城建·棠樂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申购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10:00至2017年12月16日下午17:00。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城建·棠樂。
企业名称:北京兆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平谷区山东庄镇西沥津村,东至农林用地边界,南至规划平瑞街,西至桥山路,北至农林用地边界。
套 数:约1305套。
户型面积:主力户型为约50平米一居室,约90平方米两居室、约120平方米三居室。
销售均价:14500元/平方米。
服务热线:010-53933999(上午9:00-下午17:00)。
销售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本项目房源面向平谷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平谷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销售,其中30%的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除《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非京籍家庭申购本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须在京有稳定就业。
二是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
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申购注意事项
(1)进行网上申购时,请如实填写申购信息,以免影响购房资格。
(2)因系统调整,所有申购家庭均需重新填写家庭信息,获取申请编码;如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包括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件号码、户籍等情况发生改变),涉及此类情形的购房家庭必须选择“全新申购”,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项目申购期内,摇号编号一经生成无法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摇号编号需删除申购操作,重新进行申购。
(4)如申请核验人或家庭成员中有军人或武警现役军人的,证件栏请填写“军(警)身份证”。
(5)申购本项目请务必填写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因无法联系导致您错过通知。
(6)项目申购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次修改。
房源安排
①项目总房源的70%(共计914套)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平谷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平谷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
②项目总房源的30%(共391套)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在平谷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需年满30周岁)。
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暂代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政府产权份额暂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资格审核
(一)本次摇号工作结束后,选房启动前,将开展非平谷区户籍家庭在平谷区工作情况的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2017年11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平谷区,即可认定为“在平谷区工作家庭”。
具体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平谷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如经审核,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与承诺不符,不得参与选房。
(二)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兆福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份额暂代持机构)为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其中北京兆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收取购房款并出具相关发票、前期物业、房屋交付、产权办理、工程质量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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