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双方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受法律认可吗?

2013/04/25 16:5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5)

[摘要] 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这种房屋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而无国家房管部门所发的产权证。所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购买的小产权房无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如果交易双方签订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受法律认可吗?

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这种房屋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而无国家房管部门所发的产权证。所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购买的小产权房无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如果交易双方签订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受法律认可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案例:小产权房不能过户购房人起诉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在2010年9月1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书》一份,由被告将其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某村安居住宅一栋三层的房屋卖给原告,价格为240000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履行了该协议。后因该房系小产权房,双方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房款并支付房款利息。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互相返还房屋及房款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房屋是小产权房,不能买卖,故双方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原、被告均明知该房性质仍予买卖,对本案的发生负有同等责任。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购房款,法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房款的利息,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

小产权房能买吗?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

有的小产权房出售人认可购房人转让房屋并办理所谓的转让“登记”,但是这种“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纠纷不能产生保护购房人的效力。所以,当卖房人反悔并起诉到法院的,出售人只需返还房产,而购房人则需要返还房产,这就吃了大亏。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购买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但是产权状况存在很多问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此,有意向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需要自己对风险和收益作出选择判断,作出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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