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2014/08/11 09:4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18)

[摘要] 石家庄市卓达房地产中苑小区韩先生于2000年购买卓达集团开发的中苑玫瑰园小区商品房一处,2000年底入住,2001年交齐了13300元的办房产证款,并于2006年4月交足了购房贷款,但开发商尚未给其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称现在房屋办证款已经比原来多付3000元,让...

石家庄市卓达房地产中苑小区韩先生于2000年购买卓达集团开发的中苑玫瑰园小区商品房一处,2000年底入住,2001年交齐了13300元的办房产证款,并于2006年4月交足了购房贷款,但开发商尚未给其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称现在房屋办证款已经比原来多付3000元,让韩先生自己补足这笔费用.韩先生问,这笔多出来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据韩先生讲,开发商在当初通知业主统一办理房产证时,并没有通知到他.

  律师认为,未给韩先生办理房产证的责任在开发商.业主交纳了办证款,就证明他有办理房产证的意愿,由于开发商未通知到韩先生导致房产证不能办下来,以及办证增费的法律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应当补足这笔增加的办证款.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逾期办理的,开发商应当给付业主交房款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违约金,现在的标准是每日按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