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购房政策一览 影响你的有哪些?

2017/01/04 12:2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0446)

[摘要] 这起起伏伏,政策频出的一年,很多人买房受到了政策不小的影响。

上半年,降首付、降契税、调税率,全国人民去库存,除了北上深之外,又诞生了二线城市“四小龙”。

下半年,轮番限购,一次两次三次,就是要表决心。后,一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家喻户晓。

这起起伏伏,政策频出的一年,很多人买房受到了政策不小的影响。年初、年中、年末的政策早已不是一回事!

以下是2016年出台的政策,明年打算在成都买房的朋友,将会受到这些政策的影响。

一、关于首付

2016年2月2日,央行出台政策,将非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低20%。

2016年2月14日,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成都主城区居民家庭 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将降至25%;其他地区低首付比例将降至20%。

10月1日,成都发布限购政策,并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这意味着,限购前,如果是二套房,100万的房子(市区),你可以首付35万买到,而限购后,首付要40万,多出5万。

10月9日,新限贷政策出炉,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有一套房未结清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有两套以上房未结清按揭再购买不再放贷。

二、关于公积金

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元,不能再贷30万。

2016年6月6日开始,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成都公积金高可贷70万,长贷款30年,但单职工贷款额度缩减,且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不能再贷30万。

这意味着,如果你按规定缴纳公积金,虽然是一人缴纳,但可以和夫妻共同缴纳的购房者一样,高贷款60万。

而调整后,你只能贷到40万,并且,调整前,公积金缴存不足1万元,也可以贷款30万,而调整后,对不起,不可以。

11月17日,成都公积金再调整,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

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

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举个例子:

如果你是单身,你的公积金缴存有5200元且仅缴存了10个月。

11月之前,贷款金额与缴存时间挂钩政策没有出台之前,你的贷款额度是:104000元

11月之后,你的贷款额度直接对半减少,变成了:5200*20*0.5=52000元。

三、关于限购

除了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域还是按照自然人限购

也就是说,不管是你的户口、社保是不是在成都,你都可以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买房,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 套商品住房

四、关于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

城南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11月17日出台限购政策:在成都高新南区、天府新区购房,需拥有区域户籍或连续缴纳区域社保或个税1年,并且在区域内无房。

11月18日出台限贷政策:成都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套房首付七成,三套及以上不贷款。

五、关于契税

暂时没变,可以安抚一下受伤的内心!

以上政策都将影响你2017年的买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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