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税率是多少?

2017/10/16 17:10: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964)

[摘要] 虽然我们对于土地增值税不陌生,但是对于土地增值税如何办理还不太清楚,那么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那么,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

虽然我们对于土地增值税不陌生,但是对于土地增值税如何办理还不太清楚,那么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那么,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

一、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

1、根据总局2016年70号文件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二、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

1、四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而四川土地增值税预缴的税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3、纳税人根据自行计算的预计增值率预缴土地增值税,对计算出的预计增值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5%;对计算出的预计增值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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