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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3月31日,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最新政策,4月1日起,将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进行调整,并将提高租房提取上限。
2018年3月31日,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政策,4月1日起,将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进行调整,并将提高租房提取上限。
政策一:公积金贷款政策
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将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调整为40平方米。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按实际人口计算,每个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家庭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三、自2018年 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审批。
政策二:公积金提取政策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本市无房未婚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从900元提高至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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