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死后如何分?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2021/10/11 09:02: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92)

[摘要] 房产属于问题最多的,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很多情况都会出现,所以想要合理的得到房产,就一定要了解政策。婚前有房子,住房是登记在个人的名下,婚后拥有人趋势,这套房子的分割就成了纠纷的问题,婚前房产死后如何分?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房产属于问题的,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很多情况都会出现,所以想要合理的得到房产,就一定要了解政策。婚前有房子,住房是登记在个人的名下,婚后拥有人趋势,这套房子的分割就成了纠纷的问题,毕竟房子都想要,要合法的分割。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婚前房产死后如何分?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婚前房产死后如何分

是婚前一方的房产,住房就是登记人个人合法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果房产登记人配偶去世,这房子不能办理继承,因为住房产权和死者没有关系。

如果死者为房产证登记人,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就需要依照死者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这房子。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婚前房产死后如何分?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对于房产的问题我们已经了解,每个家庭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看房产的实际情况,如果房产婚后又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房子的分割也是不一样的,要看房子是否有配偶的名字,是否有孩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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