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评估房子的利弊?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2022/01/12 08:44:3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45)

[摘要] 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有规定的,但是面对财产的风格,双方都想要多拿一点,如果名下有房子的话,就需要做房子评估,这样才知道双方分割的资金,离婚评估房子的利弊?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有规定的,但是面对财产的风格,双方都想要多拿一点,如果名下有房子的话,就需要做房子评估,这样才知道双方分割的资金,但是房子评估也是有利有弊,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小编就来告诉你离婚评估房子的利弊?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评估房子的利弊

离婚时房产评估更公平的将房产分配给夫妻双方。弊端是评估房产需要一定的费用。离婚评估房子程序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从这点来说,不如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决定更加方便快捷。

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规定的:法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离婚评估房子的利弊?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对于双方财产和房产分割的问题我们已经了解,我们要了解政策和规定,毕竟情况不同处理纠纷也是会有不同的结果,大家想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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