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合同前必看常识

2016/05/16 16:56:16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04)

[摘要] 本文详细整理了关于房子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家签订房子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为了确保自身的权利不受到损害。

房子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为房子能够正常交易所签订的合同,那么在房子买卖合同中需要制定哪些条款呢,房子买卖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今天就跟小编一起看一下房子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吧。

房子买卖合同的定义

房子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子交付并转移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对应的价款的合同。房子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它自身固有的一些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子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子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权转移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的;

(4)房子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子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房子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子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子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子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子。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子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子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子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子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子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子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子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子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子或每幢房子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子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子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子权证(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子时,该房子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子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子交付后发生该房子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子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子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子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房子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

房子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子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子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子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子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子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子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子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子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子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子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子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子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子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子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子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子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子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子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子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子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子等。

本文详细整理了关于房子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家签订房子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为了确保自身的权利不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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