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享受面积有标准么?规定是多少

2016/06/06 14:27:5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835)

[摘要] 现如今社会压力太大,房贷的压力更加雪上加霜。经济适用房是我们可以考虑的,可是经济适用房享受面积有标准么?规定是多少?下面小编就来为你总结一下相关的内容。

现如今社会压力太大,房贷的压力更加雪上加霜。经济适用房是我们可以考虑的,可是经济适用房享受面积有标准么?规定是多少?下面小编就来为你总结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经济适用房享受面积有标准么

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积标准按户型分为三类:

1、一室一厅的,使用的面积应在40至45平方米的,多层的建筑面积在54至60平方米的,高层建筑面积在60至66平方米的;

2、二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55至60平方米的,多层的建筑面积在74至80平方米的,高层建筑面积在82至88平方米的;

3、三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70至80平方米的,多层的建筑面积在94至107平方米的,高层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的。

二、规定是多少

1、经济适用房有没有面积限制

根据国发文件,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套型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基本标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部分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2、经济适用房超过大面积怎么办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人以下的家庭,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 购房人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

3人以上的家庭,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 购房人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70或者90平方米的部分, 购房人应当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和规定都很适合大家的居住情况,也都是根据人口数决定面积的。小编认为经济适用房真的是首选。减缓压力的同时还有了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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