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居房?安居房与经适房的区别有哪些

2016/07/29 09:11:0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607)

[摘要] 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人气高涨,政府不得不开始调控房地产市场,对很多购房困难的居民提供了住房的福利,现在有很多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很多人都会听到安居房这样的词语,那么什么事安居房呢,安居房与咱们平时了解的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呢?

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人气高涨,政府不得不开始调控房地产市场,对很多购房困难的居民提供了住房的福利,现在有很多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很多人都会听到安居房这样的词语,那么什么事安居房呢,安居房与咱们平时了解的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呢?

什么是安居房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是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

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性质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申请条件不同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这里就不赘述了,以当地申请政策为准。

三、出售时所交的费用不同

安居房经适房,均规定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满五年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出售。这个土地出让金怎么交,交多少,各地也有各地的政策,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那么了解了什么是安居房之后您是否对安居房的认识有更深了一层呢?小编所说的安居房还只是其中的部分,关于安居房还有很多的相关限制政策,想要了解更多的安居房内容,请关注房天下的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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