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2016/09/28 17:51:3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007)

[摘要] 在新的婚姻法颁布之后来看,决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是房产类型,小编咨询了一位专业律师,关于这种涉及到财产分配的还是要有专业的回答作为参考才可以让人放心,对于房产的分配概念模糊的就是农村房屋了,那么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农村房屋离婚如何分割呢?

在新的婚姻法颁布之后来看,决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是房产类型,小编咨询了一位专业律师,关于这种涉及到财产分配的还是要有专业的回答作为参考才可以让人放心,对于房产的分配概念模糊的就是农村房屋了,那么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农村房屋离婚如何分割呢?

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农村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农村房屋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出资修建,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后出资修建的房产,一方按揭付款,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

3、如果农村房屋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一部分,借款部分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

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农村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的介绍了,农村房屋的产权分配不像购房一样有一些票据可以作为依据,但同样也存在多种出资借款的情况,具体的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好石榴有票据可以作为分割时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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