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哪些?这些购房细节要当心哦!

2017/07/28 16:52:1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071)

[摘要] 买房是大事,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更是不能大意。购房合同通常都比较多条款内容,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容易乱了方寸,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不留多个心眼,日后维权就会更难。

买房过程中最关键也最棘手的事情就是与开发商签合同。特别是购房小白,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买房签合同,以下这些问题购房者要注意了!与谁签订购房合同

一、购房合同要一式几份?

贷款买房时,购房合同通常要一式四份。其中住建委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自己一份。

二、利益风险怎么规避?

签完购房合同后会再签订一个补充条款,非常重要!这是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伤害的保护伞,同事还能减少购房交易纠纷。

强调一下补充条款应包括: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约定房屋权证的办理时间;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承诺。

三、签订空白条款需注意

1、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

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业界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

3、物业也不能忽视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4、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很多层比较高的贮藏室也可停车的,开发商一般都说是车库,此时要看规划是否是车库,另外就是人防的车位,不能办证,也需要特别注意。

5、面积的约定

主要是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距超过3%的,可以不用付费,实际这是错误的。

在这里如果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

这样的话,就直接采用测绘面积了,有效规避了那个3%的法定条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这点,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面积,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6、贷款问题的约定

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但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7、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

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对等待遇。

8、交房的问题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有单体验收、综合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有消防验收等等。

必须明确: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

9、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

小区内的会所或者公共场所,现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只是告诉你说,小区内的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多么规范,多么先进,绕开产权问题。

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最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权力都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10、对各类设施的约定

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让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譬如宽带,不能只让我们被动的选一家啊,都进来那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就大多了,就有主动权了。

11、双方协商解决的内容必须多研究

凡是前面提到纠纷的内容,后面写双方协商解决的,一般都是对开发商不利的,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不能简单的协商解决,否则出现问题之后,你就没有追责追赔的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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