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小产权房有什么优点?

2018/03/12 10:39:3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731)

[摘要] “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在我国,“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何区别呢?在面对较低价的“小产权房”时,该不该购买呢?

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在我国,“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何区别呢?在面对较低价的“小产权房”时,该不该购买呢?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在我国法律法规上,没有“小产权房”这个概念。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这类房屋一般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住宅。这种房产不能获得正规房产证,无法享受正规房产应有的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有什么优点?

普遍较低的房价使“小产权房”对抑制过高的房价有一定作用。同时,“小产权房”会为农村带来人流,继而带来商机,为农民增收创收。人气的增加会让周边的配套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等等。

三、“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1、“小产权房”拆迁时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即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2、法律不保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由于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对“小产权房”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具有无法预知的风险。购买“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庇护,购房者也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如果售房人因自身原因毁约,购房人很难获得补偿。因为售房人以“小产权房”不能交易为由,申请合同无效,法院一般支持合同无效的请求。

3、“小产权房”不可以抵押贷款

如果业主想要凭借房产进行抵押的话,那就必须提供银行认可的房产证明。而由于“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所以无法通过银行申请贷款和抵押。

综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由于“小产权房”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存在巨大风险,尤其是无法通过正规手段转让过户,因此小编在此建议各位购房者不要购买此类房屋,因为风险太大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