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解除权是多久呢?

2018/06/19 14:55:5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39)

[摘要] 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那么,如何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解除权是多久呢?

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那么,如何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解除权是多久呢?

如何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上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期限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对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在上述迟延履行的情形下,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

而且,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则会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想要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很麻烦的,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前对所购房产多多了解细节,防止签完合同后发现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好了,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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