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房时开发商和装修业主应该提供哪些相关的资料

2019/04/05 06:12:24来源:100装 浏览量(5157)

 新房验房时开发商和装修业主应该提供哪些相关的资料
 在新房验房过程中我们都知道验房的流程和验房很重要,在验房过程中我们不要为开发商给蒙骗了,开发商不能有效提供验房的有效资料和文件导致验房完成后期的装修纠纷和维权很麻烦,新房验房时开发商和装修业主应该提供哪些相关的资料介绍。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这也是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进而双方商讨得出解决方案。经双方当面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如短时间未解决的,双方应当重新商议解决方案与期限日期,再一次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在房屋交付时,邻居们弄清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最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业主在收楼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能签署收楼单。只要开发商手续不完整,即便该房屋实际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实际居住,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如《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证书》”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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