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法律规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费?

2019/04/12 10:50:3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654)

[摘要] 很多人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的话,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这件事情,这样的话,既可以节省时间两个人也不会把矛盾弄大,毕竟走法律的捷径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们要看一下相关的知识,具体的了解一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的话,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这件事情,这样的话,既可以节省时间两个人也不会把矛盾弄大,毕竟走法律的捷径是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们要看一下相关的知识,具体的了解一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此外,大家要清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费多少。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法律规定?

1、《合同法》

对此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2、《民法通则》

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1999年司法解释》)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费?

其中一个是民办学校经营承包合同的案子,合同约定承包期五年,总承包费36万,而在合同签定不到半年,双方发生争议,承包方提出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其已交纳之学校品牌使用费一万元并赔偿因合同无效而造成之经济损失6000余元。其诉讼请求是:

一、确认合同无效。

二、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法院受理该案时以诉讼请求之返还和损失赔偿费16000余元作为争议标的收取诉讼费,但是在该案审理之中,民庭法官认为,只收了第二个请求的诉讼费,没有收个请求的诉讼费,提出应当以合同之总承包费36万为争议标的,要求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当事人提出异议,认为诉讼标的不能等同于合同标的,不同意补交,但是在法官面前,当事人显然是弱者,感到很无奈。我认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应当确认为非财产案件,按件数收费,而不能以合同之标的以财产案件收费。理由如下:

1、诉讼标的不是合同标的。诉讼费收取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单独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是确认之诉之中的债权的确认,其诉讼标的是合同行为的效力,而不是财产给付之诉,双方争议的标的,并非财产利益的增减,而是民事行为是否合法。

2、规定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但这是合同无效所带来的后果,其请求权属于当事人之独立的诉讼权利,即应当由当事人自主,法院不得主动判决。因为当事人是可以放弃其权利的。如果当事人在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同时提出了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则这一请求构成财产给付之诉,应按其所主张之请求数额收取诉讼费。

如果当事人只是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而法院按照合同之标的收取诉讼费,无疑是侵犯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为,当事人究竟要对方返还多少,赔偿多少,或者根本不要求返还和赔偿,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的事情,法院不应当强加给当事人,法院只能遵守不告不理的原则。

因为,在合同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之间还可以自动协商,协商不成,当事人是否提起给付之诉,是当事人自己的事。而如果合同被确认有效,那么债权人是否继续行使债权也是债权人自己决定的事。所以,法院按照合同标的将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作为财产案件收费,都是侵犯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如果合同无效的后果不属于当事人之自治的权利,即得由法院主动予以判决,那么也不能将合同之标的等同于诉讼标的收取诉讼费。因为合同之标的有尚未实现者,例如前述的学校承包合同,其36万的承包费必须是合同有效而履行完毕之后才会实现,而合同无效的结果导致的返还财产必须是已经实现的利益的恢复原状,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可得的利益的赔偿。

所以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只能以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主张的返还财产数额和赔偿实际损失数额计算,或者以法院判断之合同已经履行而有待恢复原状的财产数额部分计算,而不应当按照合同本身的标的计算。

上面的文章给你们具体的介绍了一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法律规定都有哪些,按照合同法的话对此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第135条和137条所写的这些来解决,你们可以看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同时,文章里介绍了一下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诉讼费该怎么去收取。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北京地铁3号线9月即将开通,盘点沿线利好新盘

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