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2017/11/03 17:21:1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65)

[摘要] 税收也是我们国家维持国家经济运转以及为我们老百姓服务的基础,所以对于税收我们做为中国公民也是遵行的义务。那么土地增值税也是其中一项税费,但是对于土地增值税我们要缴纳多少呢,介绍天津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税收也是我们国家维持国家经济运转以及为我们老百姓服务的基础,所以对于税收我们做为中国公民也是遵行的义务。那么土地增值税也是其中一项税费,但是对于土地增值税我们要缴纳多少呢,接下来小编来介绍天津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天津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1、那关于土地增值税无论预缴还是清算,计税依据均不包含增值税。

2、对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包含在开发成本中的,可作为扣除项目进行扣除,如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不再作为扣除项目计算扣除。

3、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税金数额(不包含增值税)填写。

4、营改增后,在税务总局未作进一步明确前,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照各地税务局原规定执行。营改增后,在税务总局未作进一步明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未发生变化,仍按照各地税务局原规定执行。

5、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分三类进行: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

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二是不能够提供票据,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有效所载的金额;按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纳税人不能够提供购房,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而且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以上是小编的介绍有关于天津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及管理也有一些办理,所以我们只要进行办理缴纳就可以了,其实缴纳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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