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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西宁购公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啦!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3月14日起开办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在西宁购公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啦!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3月14日起开办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提取范围及条件:
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中条件的购房职工,可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提取时限:
以《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四、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附: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购条件
1.申购对象必须具有西宁市市区户籍。
2.申购对象为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通过上年度复审符合条件的承租户。
3.申购对象在承租期间无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记录,以及其它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4.申购对象只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
5.申购对象只能申购目前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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