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付房租 业主应当如何处理租房纠纷

2016/05/16 15:05:1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8625)

[摘要] 在租房的这种租赁关系中,一般情况下都是租客处于不利的一方。但是也同时存在一种租房纠纷,那么就是租客不付房租,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很是为难,那么遇到租客不付房租的情况,业主应当如何处理呢?

在租房的这种租赁关系中,一般情况下都是租客处于不利的一方。但是也同时存在一种租房纠纷,那么就是租客不付房租,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很是为难,那么遇到租客不付房租的情况,业主应当如何处理呢?

拖欠房租怎么办:

1、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对方拒绝搬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承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2、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由于这是民事案件,建议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到法院起诉。

1、管辖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你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即出租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起诉。

2、关于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审限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般情况下,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一审会宣判,但不排除被告上诉。如上诉,则案件进入二审,审理期限又加上三个月。另外,胜诉后,如被告不主动履行,还涉及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需要一定的时间。

4、一点建议

如果去法院起诉,建议找一个好律师。这样可避免走很多弯路,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保障了案件的胜诉率。另外,自己通读两个法律,一是《民事诉讼法》,二是《合同法》。

通过上述的介绍,业主们应该心中有数了。当遇到租客不付款的情况,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处理,作为民事案件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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