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拖欠房租怎么办 租户这样业主可以换锁吗

2016/05/24 17:53:5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9034)

[摘要] 关于租户拖欠房租怎么办的三类情况,协商解决、依法处理、强制执行,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让您更进一步的了解了租赁双方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

随着租房市场的旺季到了,很多人租赁关系当中我们理所应该的把租客的位置是处于劣势的,但每一件事物都是相对的,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的就是租户拖欠房租,而业主没有办法,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租户可以要求换锁吗?下面由小编给您介绍一下:

第一、租客拖欠房租可以协商解决。

这是在租赁关系当中会经常遇到各种事情,所以在租房过程当中我们都会建议租户签订一下合同,明确缴租的时间和方式,这样有效的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同时在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可以依照合同上的要求的细节,进行操作。议先协商解决。如果租房人仍拒不支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另外,拖欠时间较长的,还可以要求租房人赔偿相应的房租款的利息损失,到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租赁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租赁合同及拖欠租金证据等。

第二、租客拖欠房租可依法处理。

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租赁合同。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该租赁房屋,但承租人不肯搬出去,房东又追不到钱,那么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

第三、租客拖欠工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拖欠租金累计6 个月以上的;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 个月以上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介绍的关于租户拖欠房租怎么办的三类情况,协商解决、依法处理、强制执行,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让您更进一步的了解了租赁双方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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