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纠纷处理案例?房屋转租注意事项?

2019/02/27 11:07:5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73)

[摘要] 市面上的房屋类型有很多,有的是用来出租的有的是用来转租的,不过,不管是哪一种所涉及到的问题我们必须要知道,那么,在此之前我们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房屋转租纠纷处理的案例有哪些,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

市面上的房屋类型有很多,有的是用来出租的有的是用来转租的,不过,不管是哪一种所涉及到的问题我们必须要知道,那么,在此之前我们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房屋转租纠纷处理的案例有哪些,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他们都还不了解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那么,在办理的时候就会很困难。

房屋转租纠纷处理案例?

1、案情概述:

郭某与张某于2006年1月10日订立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郭某将其位于中山路552号的二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租金2000元。

租赁三个月后,郭某发现张某实际上是将该二室一厅的房屋全部转租给了王某,每月租金2500元,已转租二个月,而王某在租用后,为扩大空间,擅自拆除了与阳台相隔的墙壁,将房间与阳台打通。郭某遂找到张某、王某交涉,提出张某转租时未得到其同意,王某应立即搬出去,并应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郭某的请求遭到拒绝,遂于2006年7月10日在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张某与王某的转租合同无效,并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分歧意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关于转租合同的效力问题,存在以下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转租合同是有效的。因为郭某与张某订立的租赁合同,并未有禁止张某转租的约定,张某则可以不经郭某的同意而转租,张某的转租并未违约;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郭某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张某可以转租,则说明郭某没有授权张某转租,构成无权处分,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3、法院判决:

法院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迁出中山路552号郭某的房屋,并由张某、王某将房屋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

1、房屋转租现象并不显见,即由房屋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将租赁房屋再次出租给第三人,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您的是在转租的时候必须通过房东的同意并且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在线:我国《合同法》第2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通过二房东接手转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看大合同,因为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上次的费用是否已经结算清楚,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同时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经过这篇文章的介绍之后,了解到了房屋转租纠纷处理的案例有哪些,文章给到大家的这篇案例是非常详细的,包括案情的概述和分歧的意见都写了出来,那么,我们就可以围绕这个案例来分析一下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把自己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掉就可以,并且,文章里也提到了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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