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租赁房屋注意事项?租赁房屋签约前核验内容?

2019/06/27 14:09:0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08)

[摘要]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非常纠结,不知道大港租赁房屋注意事项,也不了解租赁房屋签约前核验内容,那么大家可以先关注一下这些情况,掌握清楚各种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内容,以后就可以拥有更广泛的发展前景。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非常纠结,不知道大港租赁房屋注意事项,也不了解租赁房屋签约前核验内容,那么大家可以先关注一下这些情况,掌握清楚各种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内容,以后就可以拥有更广泛的发展前景。下面介绍的就是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这样的问题。

大港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1、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内新的房屋产权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

2、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的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要次于房屋共有人及出租人近亲属的购买权。

3、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②如果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③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房屋签约前核验内容?

1、房屋产权信息

签约前应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并对房屋地址、房屋用途、户型图等进行审查确认。

2、出租人身份信息

签约前应仔细查看出租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出租人为房屋的产权人。若房屋为多人共有,应对全部产权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全部产权人均同意出租房屋;若签约人为代理人的,应要求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留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签约人为转租人的,应要求转租人提供产权人同意签约人进行转租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基本情况

实地查看房屋的过程中应对房屋的居住环境(噪音、光线等)、附属设施(供水、供电、排污等)及家私电器(空调、冰箱、炉灶)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确保承租之房屋符合自身的居住要求。

上面介绍就是大港租赁房屋注意事项以及租赁房屋签约前核验内容,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点点参考的作用,以后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以后都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即使租了房子本来就有很多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以及出租人的相关信息、产权的问题等等,要从多个角度分析之后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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