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选房材料等相关问题 答案都在这

2017/06/08 10:43:4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897)

[摘要] 近期杭州公租房保障进入摇号、选房、配租的密集高峰期。下周,杭州市本级第3期公租房将开始选房。在选房开始前,不少市民对于选房要带什么资料、选房之前换单位了该怎么办等与选房相关的事宜,心中还存有疑惑,下面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近期杭州公租房保障进入摇号、选房、配租的密集高峰期。下周,杭州市本级第3期公租房将开始选房。在选房开始前,不少市民对于选房要带什么资料、选房之前换单位了该怎么办等与选房相关的事宜,心中还存有疑惑,下面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1、选房要带什么材料?

①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受理单》原件。

②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理单》原件参加选房。

③申请人(单位指定经办人)经校验身份证、《受理单》等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④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代为选房的,无需出具公证书,但需提供申请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选房人的委托书。)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不得再委托他人选房。

2、选房开始前,去哪领受理单?

受理单的领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规定时间内去原申请区住建局领取,一种是在官方网站自助打印。也就是说,在网上自助打印受理单后,无需再去原申请区住建局领取、登记。

如果不方便网上自助打印的,那么还是要到原申请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

①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件单原件到原受理区住建局办理受理登记,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

②对于有单位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指定1名经办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件单原件到原受理区住建局办理受理登记,领取《受理单》(每单位仅限1份)。

3、选房之前换单位了怎么办?

按照规定,选房时,选房家庭所携带的单位介绍信开具方应与申请时填报的单位名称一致。如确已更换单位,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操作:先携带原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参与选房,在选房后,携带所需材料至杭州市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浣纱路179号)变更用人单位信息。如无法开具由原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可先携带离职证明、受理单、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先参加选房,选房结束后及时到市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变更。

变更用人单位需要提交:

①杭州市本级公租房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IX(新用人单位盖章)。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新单位介绍信原件。

⑤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新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然,选房之后变更单位的,也需要办理单位变更手续。

4、两人户可申请哪种户型

配租制度如下:

①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

②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具体应根据实际房源情况而定)。

③三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④同一单位同性别的单人户申请合租的,需要在申请环节就书面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

⑤如没有对应的户型可选,则进入轮候期。

5、萧山、余杭、富阳、淳安等区、县(市)是否可以申请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①按照去年的受理政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基础上,需持有杭州市本级(≥5年)户籍

②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类无户籍限制,但在满足其他条件基础上还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注:具体申请条件可参照杭州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网站上有关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解读。

另外,2017年市本级公租房受理政策可能会较往年有所调整,在申请条件方面还需以今年的新政为主。

6、没有合适房源,放弃选房会怎样?

放弃选房资格的,从放弃选房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摇号靠后未必选不到合适房源,具体还要看当日选房情况。如果选不到合适房源可以放弃实物配租,申请货币补贴,或者选择自助换房。房源调换流程看下一条。

7、如何申请房源调换?

在已选定房源住房保障家庭之间,因房源地理位置、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可在租赁期内申请调换房源房源调换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

①调换双方均须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②调换双方房源为同一户型。(居室数相同)。

③双方均已签订租赁合同或均未签订租赁合同。

换房渠道:请登录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自助调换。

8、放弃实物配租,还有没有别的补贴形式?

放弃实物配租的家庭可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

①首先要清楚,放弃实物配租,意味着从放弃选房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②然后,选房当日需手写一份放弃实物配租的承诺书,上交工作人员。

③再然后,等今年的公租房受理公告出台后,按照公告要求,申请货币补贴。重新申请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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