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2013/06/13 16:4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76)

[摘要] 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该合同以房地产为标的物。房地产买卖合同只能以房地产为标的,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其特殊和复杂的一面。

第二,该合同是一方转让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另一方则以支付货币为对价,否则就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而是其他合同。

第三,该合同处分的是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是附着于土地上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根据房地产权利一致的原则,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第四,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要式合同。由于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以交付为标志,而是以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作为标志,也就是说该合同处分权利的结果是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归属关系为要件。所以,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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