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如何继承房产 房产继承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10/08 15:02:1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340)

[摘要] 继承人患有精神性质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等等很多人就开始担心他们是如何去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对于精神病如何继承房产和房产继承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是需要知道的,只有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才能够更加顺利的去进行办理。

有关父母的房产一般都是有孩子去继承,但如果继承人患有精神性质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等等很多人就开始担心他们是如何去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对于精神病如何继承房产和房产继承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是需要知道的,只有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才能够更加顺利的去进行办理。

精神病如何继承房产

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替行使权力办理继承手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精神病人根据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程度,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监护人就是法定代理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

2、那些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因精神障碍而不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应依照《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但是这些财产权利应归属于被代理人,也就是精神病人,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通常代理人也不能代为表示放弃继承权。

房产继承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精神病患者也一样是可以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如果自己无法进行办理的话,则是可以有自己的继承人或者是代理人去进行办理的,对于精神病如何继承房产和房产继承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通过上面的介绍之后,人们都是应该已经知道了吧。有关房产继承办理的流程是需要多了解之后才能够知道如何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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