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拆迁女方有份吗 拆迁房如何分割

2021/11/29 14:06: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658)

[摘要] 不管是拆迁得来的房子还是自己花钱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一旦两个人要离婚的话,就要知道离婚后房子拆迁女方有份吗,毕竟拆迁的房子还没有下来,所以要搞清楚到底有没有份。

不管是拆迁得来的房子还是自己花钱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一旦两个人要离婚的话,就要知道离婚后房子拆迁女方有份吗,毕竟拆迁的房子还没有下来,所以要搞清楚到底有没有份,如果没有的话就不需要给女方分钱了,与此同时,很多人都不知道拆迁房如何分割的方法。

离婚后房子拆迁女方有份吗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拆迁房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的,这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即《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22条的规定。

3.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的。首先,需要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出资问题,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当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如果没有出资问题,只是房屋拆迁后继续承租的,离婚时双方都有承租的权利。

上面的这篇文章是关于离婚后房子拆迁女方有份吗这个问题做出的一些介绍,如果在离婚之前两个人说好了拆迁的房子女方有份,那么离婚之后女方也是有份的,这个并不能反悔,不仅如此,给大家讲了一下拆迁房如何分割的方法,那么我们就能按照文章里的方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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