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结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过户的有效流程全解析!

2016/04/22 11:21:4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41)

[摘要] 先为大家介绍一个案例:

 先为大家介绍一个案例:

 我和丈夫年龄差距很大。丈夫在和我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十年的婚史,并且和前妻育有一个女儿,今年已15岁了。由于女儿的抚养权归丈夫,因此一结婚我就当了“后妈”,压力很大。丈夫为了安抚我,结婚之后承诺将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赠与我,他名下的另一套房产将来留给女儿。因为这两套房产都是丈夫的婚前财产,对这样的安排我满意,欣然接受。之后由于各种原因,丈夫答应赠与给我的房产始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近丈夫有出轨行为,所以我们正在闹离婚,那么,丈夫结婚前承诺赠与给我的房产,算数吗?

 律师给出的答案是这样的:

 您丈夫赠与您的房产,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权利的主体是您的丈夫。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给现在的妻子,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述属于赠与行为,应当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不动产而言,其中的“权利转移”是指不动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您丈夫和您之间的赠与合同,既没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也没有经过公证,也就是说,在房产没有过户到您名下之前,您的丈夫有任意的撤销权,可以没有原因的反悔。如果您的丈夫遵守承诺,帮您办理了过户手续,无疑您将是房子的合法权利人,但如果您的丈夫反悔了,那么这套房子仍旧是他的个人财产。

 所以,房产过户一定要按照法律进行办理,这样才会有保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