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条件?房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2016/06/28 10:57:4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77)

[摘要] 房产继承的纠纷是法院受理案件中比较常见的,也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在一个大家庭中父母去世后,就会出现个关系人员之间房产继承纠纷这样的纠纷,那么对于房产继承在法律上是怎样来规定的,继承房产是在什么条件下才合法呢?今天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于您了解这方面内容有一定帮助。

房产继承的纠纷是法院受理案件中比较常见的,也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在一个大家庭中父母去世后,就会出现个关系人员之间房产继承纠纷这样的纠纷,那么对于房产继承在法律上是怎样来规定的,继承房产是在什么条件下才合法呢?今天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于您了解这方面内容有一定帮助。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房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了解了房产继承的法律资料,在父母去世后如果出现房产继承纠纷的,希望以上资料对于您在房产继承上有一定帮助。如果对于在房产继承中遇到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建议还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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