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商品房弃购后 购房者有二次购买的机会?

2016/08/11 10:49: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51)

[摘要] 随着房地产回暖,房价日益升高,房产行业再一次迎来购房高潮。房价不断增长,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想买一套房子是越来越难了。所以许多人的目光投向限价商品房,这种房子比较,但申请起来比较麻烦。有很多人有此类疑问?限价商品房弃购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随着房地产回暖,房价日益升高,房产行业再一次迎来购房高潮。房价不断增长,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想买一套房子是越来越难了。所以许多人的目光投向限价商品房,这种房子比较,但申请起来比较麻烦。或许想知道限价商品房弃购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一、限价商品房弃购后可以再次申请

答案是可以从新摇号,二次机会,各地方政策不一样以当地为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限价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二)限价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2、材料审核3、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购房手续。

二、限价商品房弃购后如何再次申请

再次申请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4、备案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限价商品房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所以如果申请到了限价商品房,我们应该珍惜这次机会,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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