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容易忽略的陷阱!

2017/09/25 17:43:3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22)

[摘要] 二手房交易在实践中发生纠纷的事情很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经验和知识所致,那么购买二手房容易忽略哪些陷阱呢?

二手房交易在实践中发生纠纷的事情很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经验和知识所致,那么购买二手房容易忽略哪些陷阱呢?下面和购房指南一起来看一下吧!

1、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指的是将已经出售的房子卖给第三方,特别是在房价上涨周期内,很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

目前我国对二手房出卖人从事“一房二卖”的交易行为并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的规定,因此法律上的空白很容易让一些二手房卖房人钻空子,推翻先前的购房交易,将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个人。

所以大家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同时建议到房管局将房屋进行登记备案,简称“预告登记”。

法律解释: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购房者在维权时法院会认为,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购房人表明其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意愿强烈,购房人也在为房产过户登记在做前期准备,这样购房人更容易胜诉。

此外,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今后购房人遭遇一房二卖或者交易过程中房子被抵押出去的侵权行为时,可以理直气壮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这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2、房东出售抵押中的房子

很多二手房有抵押贷款,这类房子签约后无法过户,房东会要求购房人支付首付款用来偿还抵押贷款。

这里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房东会以急用钱为由让购房人把钱打到他的个人账户,最后钱并没有被用来换抵押贷款而是作他用了。抵押贷款没还清,购房人无法过户,耽误了宝贵的买房时间,有的还要被官司缠身。

在这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而应该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将钱打到该账户,并在合同中明确钱要专款专用,确保款项用于偿还抵押贷款,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避免首付款被挪用。

3、房屋产权不明确

有些二手房是夫妻或者跟子女、父母的共同财产,涉及了共有产权人,出售这类房屋需要房主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否则即使签了购房合同也无效。

因此购房人在买房前注意查看产权证、或者走访周围邻居核实产权信息,要求所有共有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出具共有权人的知情同意书,尽可能避免纠纷。

4、房东户口未迁出

二手房交易中,户口迁移是其中的一个大问题,由于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诉讼的案件,购房者们面对户口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与房东约定好其户口迁出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在其把户口迁走后再支付尾款,以免房东过后反悔。

以上就是购买二手房时容易忽略的四大陷阱,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这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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