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中有哪些事项是一定要注意的?

2017/11/13 17:17:3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3)

[摘要] 绝大多数的人一生中也许只会购买一次房屋,所以对于买房都没有相关的经验,今天小编就针对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不注意就会造成损失的几个事项向大家作一下简单的介绍,仅供参考。

绝大多数的人一生中也许只会购买一次房屋,所以对于买房都没有相关的经验,今天小编就针对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不注意就会造成损失的几个事项向大家作一下简单的介绍,仅供参考。

一、在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要注意:

(1)违约责任

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会约定为购房者按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却约定为开发商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交房或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实在是个显失公平的陷阱。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中加上“每日”二字。

(2)面积误差

依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房屋的面积超过约定面积的3%以上,超过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如果房屋的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分,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往往会约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这是恶意规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3)贷款

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如果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要求购房者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一房二卖

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对于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者,根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如果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坚持不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二、购买私人房屋需要注意的四个事项:

(1)要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

一定要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不能他人代签,哪怕是房屋所有人的父母也不行,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必须都签名。只有这样的合同才是有效的,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2)要打付款的收条

给付房款时一定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即使在合同中写入了钱款笔下交清的字样,也一定要打收条,否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前业主的费用是否交清

购房时要同房主一起核实水、电、物业、取暖等等费用是否交清,虽然依法上述费用明确是应当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有拖欠,收费单位是不会向原房主主张的,而是会向新房主催缴,会给新房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过户要及时

买房要及时过户,否则可能出现三种麻烦。

a、长时间不过户,原房主可能出现离开本地、婚变死亡等情况,给过户造成不便;

b、如果原房主有债务纠纷可能出现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的情况;

c、一些地方的房屋登记机关规定房屋过户时要进行资金托管,就是把购房款事先存入登记机关指定的银行,这条规定虽然并不合理,但是你不照办,他就不会给你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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