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夫妻买房不同署名不同结果 注意这3点

2017/11/22 09:2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981)

[摘要] 准夫妻,从法律层面看就是那些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些人。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

现在的小年轻买房大都要依靠父母的帮助,现在的房价太高,不动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是一件小事,会牵扯到双方的家庭,何况还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准夫妻”,所以一定先要了解不动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后果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不要仓促决定,以防后面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证5种署名,5种结果

1、写“准夫妻”两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分手或者离婚,房贷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父母出了资,没有写借条,通常认定为赠与,是无权索回的。如果父母出资是出于二人结婚的目的,能够证明这一点的话,那么没结成婚,父母可以索回钱款。

2、写父母的名字

这种情况是普遍的,恋人没有确定合法关系,写父母的名字比较保险。房子是父母的财产,债务也是父母的,如果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一方虽然不能主张房屋,但是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情况房子是男方和及其父母的,债务也是。婚后,也不会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了,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4、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财产和债务同样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婚后只是夫妻二人还贷,离婚后,对于这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无权划分。

5、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为了父母介入,其实这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如果一方买房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婚后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产还是属于不动产证拥有者的。如果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这视为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没结成婚,不动产证上面的名字不变,但是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钱。

准夫妻买房注意事项

1、准夫妻共同买房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

准夫妻,从法律层面看就是那些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些人。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

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2、一定要登记两人姓名

虽然准夫妻共同买房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房产登记时,应该登记上两人的名字。

最不可取的做法就是,一方为了表示诚意,在不动产证上只写另一方一个人的名字,加之两人尚无婚姻关系,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的房屋的所有权。

3、注意出资占比

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不动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不动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不动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不动产证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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