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谨慎 签订购房合同小心这6大陷阱!

2018/01/22 15:02:55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23)

[摘要] 买房纠纷不断,很多时候,购房者买房,明明是有理,但却说不清,这是为啥?在法治社会,碰上纠纷闹上法庭,都是要讲究证据的。买房的时候,签订购房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维权,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那么,来看看常见的合同陷阱有哪些。

买房纠纷不断,很多时候,购房者买房,明明是有理,但却说不清,这是为啥?在法治社会,碰上纠纷闹上法庭,都是要讲究证据的。买房的时候,签订购房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维权,购房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那么,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呢?来看看常见的合同陷阱有哪些。

1五证陷阱

我国的的房产管理法中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有“五证”才有资格完成交房,如果五证不全的话,可能导致购房者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如果是相关证件复印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记得注意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那么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切记不可马虎。

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房屋面积陷阱

商品房买卖双方以建筑面积作为计价的依据,由于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而格式合同的条款并未对上述两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作详细的约定,即使房屋总建筑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其公摊面积却可以在总面积增幅的面积范围内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达到超过原公摊面积百分之几十的增幅。

这样的话,购房者可能多掏了钱却无法直接享受到自己的套内面积。记得在签订合同时要与开发商分别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和公摊面积的误差具体处理原则。

3、房产证陷阱

仅约定将登记资料拿到登记机关备案的时间,对于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出房产证没有明确。而且如果开发商办理产权证,那么购房者需要证明其没有备案或是缺乏某项资格证书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比较困难。

建议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者办妥产权证,明确办理的期限,同时还要约定办证开发商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4、书面通知陷阱

合同中会对相应的通知义务进行约定(如:交房通知),但是如果说开发商不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但是在日期上写明约定的日期。还可以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如有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5、坐落位置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有的购房者可能是以相抵较高的价格买得是位置较好的某号楼,但是交房时该楼号有可能就变成了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并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6、抵押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在建设前期的时候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可以进行在建建筑物进行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那么开发商在破产时,购房者的产权其实是得不到保障的,其产权是属于抵押权人的。因为购房者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购房时应该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并提供保证责任。

购房合同是确保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之一,所以各位购房者要仔细慎重阅读在签订,对于这其中有什么疑惑不懂的地方,要及时咨询,不要任意搁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 已输入 0 /200字

相关百科

不容错过!这些地铁沿线好房值得一看! 楼市小阳春已至?丰台这些楼盘网友关注度持续上涨

不容错过!这些地铁沿线好房值得一看! 不容错过!这些地铁沿线好房值得一看!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