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怎么认定

2018/07/25 10:01:0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68)

[摘要] 房屋买卖在市场上很常见,农村现在也是有很多的房屋买卖现象。农村买房和卖房的话,很多的人们都是口头上协商一下,这样的话其实并不好,很容易造成日后出现纠纷的情况。那么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怎么认定?

房屋买卖在市场上很常见,农村现在也是有很多的房屋买卖现象。农村买房和卖房的话,很多的人们都是口头上协商一下,这样的话其实并不好,很容易造成日后出现纠纷的情况。那么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怎么认定?我们来了解下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吧。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2、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

4、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怎么认定?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用地建设”,该条虽未明确规定适用于农村农业用地,但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该条旨在加强土地用途管制,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保持农用地的数量。

(三)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不合理性。买卖与赠与、继承等行为一样,均是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方式之一,均是导致房屋所有权流转的基础原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等权利,对买卖与赠与、继承等作出不同对待不合法理。禁止农村房屋买卖实质上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影响财产价值充分发挥。

(四)法定租赁权理论为农村房屋买卖的合法性奠定了基础。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债编第425条规定:“土地及其他土地上之房屋同属一人所有,而仅将土地或仅将房屋所有权让与他人,或将土地及房屋同时或先后让与相异之人时,土地受让人或房屋受让人与让与人间或房屋受让人与土地受让人间,推定在房屋的使用期限内,有租赁关系。”

房屋在买卖时候大家要注意下具体的买卖流程,要注意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进行办理。房屋买卖是重要的事情,大家在买卖之前可以先了解下房屋的户型、质量等问题,这样的话自己买卖后也可以避免出现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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