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地下室就有产权?地下室的产权归谁?

2018/10/24 11:42:2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1442)

[摘要] 有的购房者认为自己买了地下室,产权就是自己的。但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相信不少人都看过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小编就来为你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有的购房者认为自己买了地下室,产权就是自己的。但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相信不少人都看过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小编就来为你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1、人防车位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所以,属人防工程的小区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产权一般认定为国有。

2、其他类型车位

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很多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开发商所有。

(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2)有独立使用空间但没有产权证的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但即使开发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故为业主取得的仍然为债权上的权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很难取得真正的物权

(3)有单独产权如果地下室有单独产权或与房屋具共有一个产权。此类地下室产权归业主所有,具有单独产权证地下室还可以,作为常规住宅买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购买有产权的地下室,也要和地上部分一样交纳契税

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约定好,这笔税费由谁来交,并将此写入合同。虽然开发商都知道地下室产权不明暗藏风险,但售房时故意模糊产权问题,利用“赠送”的诱饵抬高地上部分价格,甚至将不能出售的地下室便宜卖给业主以获利,在开发商看来,地下室售出已既成事实,日后即使被业委会追究,对方维权也会困难重重。因此如果购房者遇到开发商不明晰地下室产权问题、半卖半送的情况,购房人一定要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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