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购房者:被"逼"退房 涨完价开发商再卖给我?

2013/07/28 12:3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92)

[摘要] 王先生说,按售楼处的通知,他随后到东陵区体育场办理退房手续。“那场面不由得你不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在现场,而且还有盖着红章的告示,里边提到,逾期不退房造成损失责任自负。”王先生说,买到手的房子没了,他很心疼,在退房时还与办事员发生了口角,但这都改变不了“被退房”的命运,沈阳限购房退房“虽然是开发商

曾经“属于违建要拆”而退掉的房子,开发商又开始向外叫卖———只是价钱涨了快一倍。

这不,推销电话还打到曾被迫退房的王先生这里,“老顾客优惠200元/平方米”。

不过,这个名为“近水迎春园”的楼盘,现在仍未取得销售许可。

马上入住房子却成违建

日前,沈阳限购房退房,沈阳市民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表示,2007年,他在东陵区营城子地区的“书香南郡”小区8号楼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开发商告知“房子是违建,得退房”,而今年开发商又给他打电话通知8号楼又能买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很便宜,单价不到2000元/平方米”,整套房子花了16万元。按开发商承诺,2008年8月30日就应该交房了,“最后几次去看的时候,整个小区基本盖好了,我买的房子肯定能如期交付。”

但就在王先生和老伴准备喜迁新居的时候,售楼处给他打来电话,“他们当时告诉我说,区政府把房子划为违建房,要限期拆除,叫我来退房,我一听就迷糊了,马上就要入住的房子怎么就成违建房了?”

当年“违建”涨价快一倍

王先生说,按售楼处的通知,他随后到东陵区体育场办理退房手续。“那场面不由得你不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在现场,而且还有盖着红章的告示,里边提到,逾期不退房造成损失责任自负。”王先生说,买到手的房子没了,他很心疼,在退房时还与办事员发生了口角,但这都改变不了“被退房”的命运,沈阳限购房退房“虽然是开发商违约,但我没得到一分钱补偿,16万元现场退给我,这个房子也彻底跟我没关系了。”

此后不久,王先生在大东区又买了一套房子,并逐渐淡忘了这段“被退房”的经历。但不久前,一个电话又勾起了王先生的怒火。

“书香南郡的售楼处又给我打电话,说房子又不是违建了,问我还买不买。”王先生说,“售楼员说均价3500元/平方米,老顾客优惠200元/平方米,我冲着电话就骂了一句,然后把电话挂断了。”

王先生说,这完全是开发商自导自演的戏法,目的就是嫌原来的房子卖得太便宜了,叫老业主退房,然后他再以高价卖出去,“盖房子又不是搭狗窝,能今天说拆明天就不拆了?改个名就卖高价,他们是在欺骗购房者!”

没销售许可照样对外卖

按照王先生的指引,记者昨天来到了“书香南郡”小区旧址,而该小区现已更名为“近水迎春园”。

记者在现场发现,很多住宅的窗户还没安装上,小区东北侧还有一栋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楼。在西入口不远处,还有两排类似厂房的“水泥房”,里边空无一人。

园区打更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小区确实是原来的“书香南郡”,现在正常对外销售,预计明年7月份就能入住。他还透露,这里原来是一处工厂,所以小区里有废弃的厂房,但明年也会扒掉盖楼。

记者又来到了该小区的售楼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退房后再销售”并不是开发商想多牟利,当初该小区确实存在问题,“什么证没有就敢往外卖,而且还有一房多卖等现象,种种问题导致房子必须要退掉。”

记者注意到,这个有“退房前科”的小区,其售楼处被安置在距小区较远的一处门市里,屋里只有几张桌子,墙上贴着一些小区的规划图和户型图。

“你们有销预售许可证吗?我听说,这个小区原来是工业用地,开发商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盖了商品房,才出了问题。”面对记者疑问,该负责人承认许可证还没批下来,“明年3月份就应该能下来,而土地等问题,开发商已经解决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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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还透露,虽然当初“退房令”比较严厉,但其实还是有一批人没有退房,他还指着墙上的销售进度表告诉记者,贴上红笑脸的都是没退的,“当初没退的就捡着了,那时多便宜啊,现在再买也不可能按原来的价买了。”

律师观点

本报法律顾问姜乃芳昨日表示:“这件事其实暴露了一个问题,我国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其实是很全面的,其中甚至包括入住后期的物业管理问题,那么为什么会长期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呢?”

姜乃芳说,在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靠开发商“自觉守法”是达不到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的。

姜乃芳提醒购房者,我国商品房销售严格执行销售许可制度,未取得销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禁止上市交易的,这类商品房可能面临土地性质、规划设计等一系列问题。无论哪种问题,都将给办房证带来风险。

“无论开发商给出的条件多诱人,但一旦买了有问题的房子,那些优惠其实都是蝇头小利。”姜乃芳说,一旦遭遇开发商单方退房的要求,购房者都应该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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