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擦亮眼睛 武汉开发商常搞这五类小动作

2016/12/13 18:5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28)

[摘要] 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市场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不久前,武汉房管局公告了新一批房企不良信用记录,自今年年初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之后,武汉已先后有多家知名房企受处理。

今年以来,武汉楼市进入快速增长期,新房供应量和销量超过上海和成都,位居全国第一。与此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市场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小动作一:以精装修房价备案,卖毛坯

不久前,武汉一媒体曝光了某楼盘住宅房价备案的“猫腻”:该楼盘众多购房者以15000元/平方米的均价购房后,对于3个月内4000余元的房价涨幅表示难以接受,遂向武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投诉,却意外发现所购毛坯房在房管部门的备案却是精装房

该事件经曝光后,陆续有多家房企的业主投诉反映相同问题。经武汉房管部门证实,相关项目的确均备案为精装修,而实际对外宣传、销售给购房者的则是毛坯房。

而面对购房者“故意拉高房价、涉嫌欺诈”的指控,开发商不约而同地表示,以精装修价备案卖毛坯房,只是工作失误,并非有意为之。

对此,武汉市房管局正在全系统查找类似违规楼盘,待上述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一致后再行查处,并向社会通报。该负责人未透露查处标准和截止时限。

小动作二、先交“电商费”才有资格买房

就在12月初,武汉市民爆料称武昌白沙洲某楼盘,只有先交8000元“电商费”才有选房的资格,但这8000元并不充当房费或任何优惠费用。

而就在一个月之前,武汉光谷某楼盘也被指联合中介炒高房价,开盘当天需要顾客向中介缴纳12万元才有资格摇号选房。这12万不作为客户的首付金额,也不作为认筹金额,更不作为优惠抵扣金额,是在总备案房价之上给中介的。凭借这种手段,开发商终实现了法外“涨价”。

武汉市洪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这种让顾客花钱买购房资格的情况没有具体规定,是个市场行为,但是这个信用确实是有风险的。开发商在把房子卖给客人的时候并不会备案,这意味着同时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很可能会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形。房管部门主要监管开发商捂盘行为以及随意涨价,而这种所谓的“电商服务费”,并未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上体现,因此也难以约束。对此业内人士透露,这其实就是开发商玩的“小把戏”。

小动作三、“价格表”在销售人员手中,未对外公示

虽然武汉已经规定商品房销售需要一房一价信息公示,但在很多售楼部,其标价展板、价目表信息等并未放置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只有公司制作的“价格表”在销售人员手中。

开发商在售楼部未对房源的价格信息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了武汉市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查核”等措施。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及《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第一条,对不标明价格的,根据未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或未公开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50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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