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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高层住宅楼管理,根据机关大院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高层住宅楼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为加强高层住宅楼管理,根据机关大院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高层住宅楼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户不准从楼上及楼道内抛撒杂物,纸屑和倾倒污水。
二、门厅及消防楼道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如发现,管理人员将视无主物立即清除。
三、各楼层管道井属公共设施,住户不准封堵排气、排烟管道出口和堆放任何杂物或改作他用。
四、不准安装遮阳蓬、晒衣架等任何影响安全和整体外观的户外设施。
五、教育儿童不准在电梯内玩耍游戏,幼童及年老者乘电梯需有人陪同,电梯不得超员运行。
六、各住户要加强安全意识,随手关闭防盗门,对陌生人及上门推销等各种闲杂人员要提高警惕。
七、门厅前广场及道路不准停放汽车。摩托车及自行车请自觉整齐停放在划定停车线内。
八、自觉爱护消防及公共设施,爱护周边花木。
九、生活垃圾一律实行袋装并投放到楼前垃圾箱内。
十、保持室内外等环境卫生整洁,如发现有损安全、环境卫生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劝阻制止。
营造和谐、文明、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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