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 影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吗?

2015/10/26 10:3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54)

[摘要]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理论上来说不应以登记与否而影响其效力。

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税收或者减少麻烦,不愿意到相关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理论上来说不应以登记与否而影响其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已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的,一旦房屋权发生变更,除非能够证明他人是恶意的,否则,承租人便不能再以优先购买权为由优先取得房屋的权,只能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为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关系之后,应到相关部门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北京地铁3号线9月即将开通,盘点沿线利好新盘

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